甘肃省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出台《甘肃省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法治副校长建设体系、法治副校长作用职责进一步进行了明确细化。《意见》强调,我省构建法治副校长制度贯通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的法治教育体系,提升学校治理效能,以法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据了解,到2022年年底,我省所有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在此基础上,我省将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实现法治副校长向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等延伸覆盖。
根据《意见》,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上。法治副校长具体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按照程序,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学校(教学点)、学生等情况,按照不低于本辖区中小学校总数150%的目标,提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建设需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需求,优先选派县级(含)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入选法治副校长人员库。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辖区学校需求和工作便利,制定聘任计划,从法治副校长人员库统一匹配选聘。每所学校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法治副校长基本情况、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设置法治副校长信箱,畅通师生投诉举报渠道。
通过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我省将努力把法治副校长制度打造成甘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打造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打造成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部门有力支持学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品牌,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认定》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李志刚)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近日发布旅游行业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认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编制该标准旨在推动落实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引导非遗有机融入景区,打造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非遗旅游景区”),以丰富旅游景区文化内涵,加强非遗保护和传承,引导非遗与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
该标准由总体要求、认定内容、认定方法等部分组成。在总体要求方面,包括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状况、旅游景区的等级要求、安全生产状况等,同时明确非遗旅游景区认定坚持真实性、融合性、传播传承、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在认定内容方面,包括非遗项目、空间场所、环境条件、产品业态、非遗商品、政策保障、运营管理7个方面;在认定方法方面,明确了认定机构、认定程序、认定方式、动态管理等。
据了解,非遗与旅游融合成为近年来各地旅游景区发展的新趋势,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非遗特色旅游景区,如2022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公布2022年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非遗旅游景区、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旅游街区、非遗旅游村寨4个类型共200个项目入选,其中78个为非遗旅游景区融合发展优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