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俄乌冲突下的全球格局演变”学术研讨会举办******
光明网讯(记者 刘梦甜)1月7日,“俄乌冲突与国际关系演进”系列研讨会之五“俄乌冲突下的全球格局演变”学术研讨会在云端举办。暨南大学张振江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戴长征教授、华中师范大学胡宗山教授、同济大学门洪华教授、兰州大学汪金国教授分别致开幕辞。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鞠海龙教授主持了开幕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山东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张蕴岭教授作《国际区域学理论与实践思考》的主旨演讲。他指出,世界是一个整体,在结构上分为三个层次:国家—区域—世界。国家是世界的本位和基础,国际区域是世界构成结构的一个独立层次,这样,国际区域也就有了自己的本位。从理论来看,国际区域研究是一门独立的学问,长期以来,对区域国别研究有影响的理论大都来自西方国家,特别是美欧大国。从实践来看,中国作为一个区域大国,已经提出了一系列处理周边关系的理念、原则、政策,比如最早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后来的“睦邻、安邻、富邻”的外交政策,“亲诚惠容”理念和命运共同体等——这些其实正反映了“我与区域”,即“中国怎么看待区域”。在此基础上,还要重视“你与区域”“他与区域”,也就是“周邻怎么看待区域”,“有利益相关的其他国家怎么看待区域”。从这三个方面共同构建起中国自己的话语体系,向周边和世界推介,才能在对外关系、国际交往中获得更多话语的主动性,提升中国的影响力。因此,推动中国特色的区域国别理论体系的构建十分必要。这是一个大工程,首先就需要形成我们自己的方法论,要培养大批具有交叉学科知识的新型人才,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区域国别学理论成果。
会议第一单元以“俄乌冲突下的国际政治、经济与安全形势”为主题。同济大学教授夏立平、暨南大学教授鞠海龙、华中师范大学、教授赵长峰、同济大学教授仇华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李志永、兰州大学副教授陈一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陈翔、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赵宁宁、暨南大学副教授李爱慧等九位专家分别围绕俄乌冲突下的中欧安全关系、欧盟制裁及其成效分析、国际舆情分析、联合国建设和平机制效用发挥情况和国际政治秩序等主题展开了分享。戴长征和门洪华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论。
会议第二单元以“俄乌冲突下中国周边政治、经济与安全形势”为主题。兰州大学教授陈小鼎、同济大学副教授刘渝梅、暨南大学副教授邓应文、同济大学副教授刘笑阳、兰州大学讲师常晓燕、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陈菲、同济大学助理教授栗潇远、兰州大学讲师刘倩、暨南大学讲师席金瑞等专家作了发言。汪金国和胡宗山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论。
活动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家安全与治理研究院、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中国战略研究院联合主办的,本次会议由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承办,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中国战略研究院协办。门洪华和张振江致闭幕辞。